指定導讀:理論建築-朝向空間實踐的理論建構

第一章        總導言

一、            研究的問題

  近代建築設計往往關切了建築本身之形式,而忽略了社會性與人文性的呼應,因此在縱向的理論中是否有一相互的關係與法則。在六零年代如實證學派的環境心理學、社會學的氣氛開始倒退,因此設計者開始回歸傳統、純粹的美學觀念。本文此部分提出一些社會學的主張及架構,闡明空間形式與社會性的理論應該被整合起來討論。

  空間形式的目的亦在產生對應的空間知覺,因此呈上點之理論,社會學的理論若要滲透空間理論,必須能夠有效掌握空間感覺得內容。1960年代起,一些理論性及程序性的設計理論(如:亞歷山大之模式語言等)開始以「空間感」為基礎實踐空間的營造,本文即是以這種價值將空間形式與社會理論作探討。

  上述部分說明了空間形式與社會學的理論皆有歷史性層面的意義。空間形式本有美學的基礎發展,不但如此,美學本身應該以社會學的角度加以了解,才得以與空間形式之理論相提並論。

 

本文期望在以下三個層次獲得初步的知識性成果:

  1. 1.   解秘

    藉由分析空間論述中,提供一種解析理論的工具。

  1. 2.   解釋與轉化

  人們透過空間去感受意識、感覺與價值的存在,因此若能夠解釋這種理論,便能夠有助於空間的生產,不僅是在這種學術研究上的貢獻,一方面,希望能夠轉化成一種能解決政治問題的工具。

  1. 3.   批判的傳統

  在空間設計相關領域中,目前僅存一些一般性的觀點如手冊等規範卻無理論的實存,此研究即是希望能創造一種由知識生產出來的理論條件。

 

  在處理社會與空間的關係時,目的應該是要發展出一個社會性的理論,這種理論可以解釋空間的歷史脈絡以及與自身形式所產生之意識上的活動。這種解釋性與理論性的工作,是有急迫需要的。

  上述之理論發展的目的在於如何將「形式之創造」與「形式之使用」的討論中,其中社會性層面的部分作為研究途徑,也就是說利用這部分的內容去發展一套空間形式與社會學的理論,這種理論的發展不再於討論各種建築形式的發展,而是這種理論能否解決建築空間形式的社會性問題。

 

二、            建築研究與建築理論

  建築的問題以往被認為是技術層面上的問題,但實際上卻源自於對社會文化的問題所導致。

  此外建築理論的存在曾遭過質疑,但只要建築存在,便有建築理論存在的意義。早期建築的塑造多為匠師的經驗為所建構,並沒有理論的觀念,但這種經驗的產生受控於當下匠師所經歷之社會人文背景或者環境因素,乃影響至現今的建築理論。而在台灣,建築理論需要不單只是被討論,而是能夠被有效的實踐,並在實踐的過程中被理解。

 

第二章        城市形式與城市設計理論的認識論批判:開文林區及其知識上的同道

一、    導言

  開文‧文區市國去二十幾多年中環境設計方面重要的理論家之一,不僅生產旁多的學術著作,也累積了豐富的實務經驗。他對都市形式所發展出來的哲學可以由兩個層次探討,一為實質規劃與設計取向的專業實踐,二為人文主義的環境論述,不難觀察出其理性及感性層面的影響力。

  林區具備了完善的專業實踐與社會人文的思考的能力,影響他產生對二戰後的都市提出城市意象的觀點,以及對社區問題要求使用人文、心理的方式經營,這都反映出了林區能夠抽離主觀的思考自身與城市的關係。

 

二、    空間形式

  開文‧林區對空間形式提出實質環境以外的可能,衍伸探討至人與空間的相互關係,是以一種感覺經驗的方式致力完成人類生活所理想的生活空間。對於這以種感覺經驗與環境意象的角度解決空間的理論,若依照林區的解釋是:個人對於真實外在世界的感受都會在內在世界留下一對應的形象,這種形象可以解釋個人對外在世界的詮釋方式。因此只要能以內在世界形象的方式去塑造空間形式,便能解決空間的問題。

 

三、    形式與脈絡組織之關係

  在形式與文化脈絡上,林區認為地域性為空間的獨特個性,可以經由兩個方法的整合來了解,分別是感覺的外部的地景與心靈的內部地景,前者提供了空間於行為的關係,屬形式層面,後者則是意象的了解,是偏向於文化脈絡層面的。

  在形式與社會關係上,他則認為藉著專業的角色與功能,專業者往往傾向於解除環境的象徵,往往以非政治的、技術的語彙來處理論述中的環境象徵。

 

四、    應用層次

  在都市設計中,林區意識到了地方居民的價值與經驗才是實踐的根本目標,因此他拒絕狹義、常規性的專業所界定的,或以實質形式為關心焦點的都市設計,進而重新界定城市設計的領域。

  對林區而言,為了集中於聯繫功能理論與規範理論,城市模型與原型可以當作是組織環境元素已獲致具體效果之規範理論。換句話說,他關心的是整個城市的目標與形式之間的關係,也形成他整個工作的核心。

五、    認識論的批判

  林區式的論述中對城市形式的分類、形式與社會生活間關係的思考域設了一組計定的價值與邏輯,譬如說:人被分類為階級、種族、個性等,林區以其唯心主義的價值為基礎,追求美好的城市形式,這個價值源於人文主義的規劃傳統。

 

第三章        英美傳統中的環境唯心論與社會工程學的認識論批判:環境-行為研究

一、            導言

  環境行為研究可以界定為關乎實質環境與人類行為間互動的研究。環境-行為研究強調環境與行為關係為一種「動態的互換」,這是環境-行為研究認識論構造的基本前提。

 

二、            空間形式

  環境-行為研究研究經由人與環境的關係來考量空間的形式,這就是說,他經由人們如何塑造環境,以及環境是怎麼影響人來去考量有關空間形式的課題,換言之,環境-行為研究傾向於去顯示人們是如何看待以及感受這個實質環境。

 

三、            形式與脈絡組織之關係

  這個部分首先討論奧圖曼與齊默爾提供的概念模型,並以它做為環境-行為學處理文化脈絡與形式關係的個案,其次再由摩爾及豪威爾提供一個架構將用來檢視如何考量不同社會關係與環境營造的課題。事實上,這兩者的工作都致力於理論的建造,試圖綜合過去的貢獻以指引著環境-行為研究未來的研究方向。

 

四、            應用的層次

  將環境計劃書的製作、設計準則、以及使用後評估,當成環境行為研究在應用層上最關鍵的部分來做為考量的例子。環境計劃書製作的部分主要做為分析與再界定基本的關系與制度的形式,以及空間決解方案的最關鍵階段。用後評估主要為了改善未來的環境品質而度量計畫書之成效是否與原來目標相符的程序。設計準則則要求以有效的方式來組織以及呈現研究結果,可具體連結研究與設計間的差距,直接聯繫環境計畫書與實質設計。

 

五、            認識論的批判

  環境行為研究與林區的哲學角度,他們在相似的論述構造上由兩方面共享共同的觀點,分別是社會科學與專業的代表。大部分的環境營為研究的價值取向都委諸人文主義的價值,可以說是歷史地建構為社會計畫的一部份。

 

第四章        模式語言及非正式營造系統的認識論批判:亞歷山大及其同志

一、    導言

  亞歷山大所代表的觀點之發展可以由一系列的論戰、文章與書籍等以了解,並可由晚期資本主義之空間理論論述之社會意義來追溯其社會根源。我們將審視社會上的一般性意識形態轉移對亞歷山大的特殊意涵,大致可分為1964-651977-1978兩段時期。

  1964-1965年之前,其《摘要》一書為亞歷山大在世界名聲的第一部作品,這本書約中他試圖發展出一種類似科學的設計理論,而在60年代,資本主義遭到了麻煩,因此在60年代後,以社區組織起來的都市動員造成整個美國烽煙四起。1977-1978年之後,亞歷山大的理論、論戰的宣言、以及實務是一種尋求仲品質的方式,即,空間的圓滿性,無名的品質。這品質可以經由使用者直接的參與過程以及經由看到建築物潛藏著的深層感覺而實見。

二、    空間形式

  亞歷山大將空間的形式與設計的過程放在一起處理,他早期的觀點認為建築的形狀是具體且人性的,而非抽象的。這也是他了解如何關心空間形式之主客體關係與形式價值關係的基礎。

三、    形式與脈絡組織之關係

  對亞歷山大,形式是對問題的解答,而脈絡則界定了問題。這也就是說當她處理設計形式的時候,真實的對象並非單單是形式,而是形式與其脈絡的關係。

  按照他的說法,文化脈絡與形式間的關係,必須由設計理論的內在動力或營造的實體來考量。在社會關係與形式上,他考慮實體理論的人經常留心建築本身的具體本質而非社會與文化差異。亞歷山大的研究方法是一種營造實踐的實體與規範性的理論。此處其當做種程序性理論來檢驗,即,它如何在模式語言的執行過程中去處理形式與社會關係。

四、    應用的層次

  新的設計理論來說,亞歷山大致力於對既有的設計方法改變,模式語言不僅涵蓋了不同尺度的環境:城鎮、建築物與營建,而且易於被不同人、設計師或非設計師所分享。

  在新的營造生產方式上,亞歷山大認為技術有一層更廣的意義,即是材料、技巧以及生產過程中人類組織必須在營造基地上發生。

五、    認識論的批判

  亞歷山大不僅批評了現建築建築抽象語言,以及後現代的歷史意象缺少內在的力量,它們所依賴之建築理論的貧困深惡痛絕,因為他們未能挑戰建築而社會的潛在結構。

  

第五章        批判的歷史計畫:曼菲德‧塔夫立及威尼斯學派

一、    導言

  塔夫利是一個有生產力的批評家與歷史學者,他研究的範圍極為廣泛,至少涵蓋了下述相關題材:

1.一般性的現代建築史與近代批評以及特殊性的進步的、前衛的烏托邦歷史

2.義大利建築

3.威尼斯歷史

4.建築的表徵與其形式。

5.理論的論辯與方法論土的擬議。

塔夫利可以說是經由他的專業實踐(每件陸發表的著作中)來發展其理論架構。

二、    空間形式

  對塔夫利式的論述而言,建築本身被當做為一種制度,"是一種意識形態的障礙物"。在主體與客體的關係中,塔夫利式的論述表示建築本身被當做為一種制度,"是一種意識形態的障礙物",而形式的意象,對塔夫利言不是一種修辭學上的形象,所以價值與形式的關係應被安頓在社會歷史的脈絡中"

三、    形式與脈絡組織之關係

  形式與文化脈絡內容提到,歷史分析的解秘行動,暴露了符徵與符旨的分離性,說明了它呈現的正是正文中的虛空,一意識形態幻覺的空白,檢視了被 "正文"地位之"完成的品質"所掩蓋起來的問題。而形式與社會脈絡中,由於主體的複雜性;以及脈絡的多數性,史家對特殊歷史事實的意義生產,意謂著多重的、脈絡化的詮釋性知識,理論語言的多元性意謂著主體、科學、制度、與語言的多數性是組織現實的唯一方式。

四、    應用的層次

  對塔利夫而言,只有歷史,並沒有批評。在他論述中,建築被視為單一意識形態障礙,即為支配階級利益的表現,因此下面二個論點主要強調在應用層次上的二條軸線:一為建築師與政治間的衝突,二為批判的歷史。

五、    認識論的批判

  在檢視塔夫利的歷史計劃的過程中,有兩個潛藏著的問題:"什麼是營造之造物?"以及"什麼是空間與經濟、政治實踐問的關係?"他們關乎塔夫利論述的形式;決定了塔夫利的政治 "悲觀主義。塔夫利對符號的分析是中肯的符旨隨著符徵所涉及的不同脈絡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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