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形心理學之群化原則用於設計方法之初探
一、緒論
現今台灣軟實力之一:設計及創意,在部分國際競賽逐漸嶄露頭角,逐步地打響台灣設計實力的名號,而唯有根本的發展才是成果豐收的唯一途徑,每一個得獎項目都是對台灣設計系學生的肯定,也讓我們重新省視台灣設計系學生的設計潛力,而開發淺力的根本是訓練教育配套措施,因此,本研究試圖探討一種跨界的設計方法議題,希望能夠有助設計系學生對於設計思考至設計表達的過程有更進一步的脈絡。
試圖嘗試以一種跨界的研究結果-完形心理學之與設計方法論,進而探討其推演成一設計方法的可能性,以完形心理學之理論與設計方法論的內涵相互分析比較,設法提出其可能被導向設計方法論的論點,為設計教育提供更多元的資源,進而幫助設計系學生的設計思維及表達能力。
二、文獻回顧
2-1完形心理學
完形心理學(Gestalt Psychology)又稱「蓋式塔心理學」或者「格式塔心理學」,其創始者為魏泰默(Max Wertheimer,1880~1943)於1912年於德國創立,另有兩位代表性人物:柯勒(Wolfgang Kohler,1887~1967)與考卡夫(Kurt Koffka,1886~1941)。而最早「完形」一詞的思想起源是由魏泰默進行的實驗建立,該實驗是探討知覺到的行動,特別是飛現象(Phi phenomenon),其實驗的主題是「似動」現象的知覺;就是說實際上沒有運動發生,但卻能感受到運動。這種看似移動現象以為世人所熟悉,但完形心理學家注意到刺激型態再造成此作用上的理論基礎,解釋人的經驗有賴於刺激形式的形態及經驗的組織。
另一方面他們認為,一個人的知覺場始終被分成圖形與背景兩部分,人們在觀看某一客體時,總是在未分化的背景中看到圖形的,因此提出「全部不等於部分的總和」一說,此說法在數學理論上是不合乎邏輯的,其實質意義是:個別部分的感知總和不會等於整體的感知,它可能在組織成整體的過程增加或減少能量。
2-2群化原則
完形學派已有百年的發展歷程,較著名的理論有「場之理論」、「整體與部分」、「知覺的組織」、「圖形與背景」、「群化原則」,本研究則是選將群化原則內的六大法則運用到設計方法上,期分別是相似性、對稱性、連續性、封閉性、共同命運及接近性。
───《完形論》,熊祥林,1971───
三、研究方法與範圍
3-1文獻回顧法
本研究係以文獻回顧法分析完形心理學與設計方法提出比較,再試以各文獻結論擷取相同脈絡之處討論之,最後導向一個可能合理被套用的結論,或以最後的成果進行另一接續性研究。
3-2研究範圍與限制
完形心理學體系龐大,僅擷取群化原則為探討主軸,並與設計行為思考中的類比原則相互比較。
四、「群化原則」的設計方法
所謂「群化原則」就是利用知覺群組(perceptual grouping)的方法,將人所接收到的刺激,賦予連結及次序的關係。群化(grouping)是完形心理學重要的原理及主張,指的是:某些部分看起來更加相近相屬的事實。而這些原則可說只是用一個基本原理的運用-「類似原則」,這原則說明一個形象的某些部分在知覺特質上的互相類似程度,可以決定它們看起來是否互相隸屬的程度為何。
《完形心理學群化原則應用於數位影像設計的創作研究》,蘇茂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設計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以上論述可推得群化原則中的六大法則(相似性、對稱性、連續性、封閉性、共同命運及接近性)都是一種由知覺為出發點的創造行為,它們都指向完形乃由部份的知覺有程序性的組織成最後一個總和,但在組織的過程中或多或少的相互影響彼此,以致結果不會是各自感知的加總。例如母親的臉孔並不等於眼、鼻、嘴等各部分相加之和,他是按照一定形式(如對稱)所組織成一個和諧、均勻、慈藹的面部整體,嬰兒才藉由這個良好的完形對於「母親」產生認知。
五、設計行為思考-「類比」
類比(analogy)即是類推,是對某一事物或現象依照類似的情況做推理的探討,亦是依照譬喻的方式來謀求理解。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譬如」、「假設」均為類推,指藉由某已知事物說明無法理解的事物,其思考方式是對兩不同事物間找出共通性,又或者利用熟知的事物間的構造來觀察兩著間的差異性,相對來說是反面的探討。
《論建築創意》,王錦堂,遠東圖書,民72,p.46
六、完形心理學於各學科之結論
6-1室內設計
「本研究以完形心理學為主要架構作為依據,去探測消費者對於室內設計審美偏好的心理,也運用完形的理論定律,去做室內設計案例照片的視覺分析。
。人們運用完形的定律,去創造迎合符合人們心目中的小完形,再經由完形視覺的組織律-質感、燈光、造型、色彩-去組合成一個實體而成就作品,這是一個大完形。」
「但依據多方文獻及訪談調查分析結果顯示,人們心目中的室內設計完形除了有上述完形定律的五大原則外,應加入質感、燈光、造型、色彩四大完形組織,方能顯現出室內設計的風格藝術,即美的象徵」
《室內設計之完形心理視覺構成架構研究》,楊憶婷,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6-2數位影像
「經過系列化的研究過程,從透過對完形心理學其「群化原則」之文獻研究,將視覺場域中的組織因素與原理分析清楚,供視覺傳達設計者有效率的使用。」
「完形心理學的「群化原則」不只適用於數位影像設計,更可運用於空間設計,如室內設計、社區住宅之規劃:可再延伸探究。」
《完形心理學群化原則應用於數位影像設計的創作研究》,蘇茂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設計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6-3工業設計-使用者介面
「本研究之實驗目的在運用完形心理學的「群化原則」在使用者介面設計上,再以「注意力分配」及「反應時間」作為實驗結果的指標,來了解其操作效率及反應情況。」
「在本研究的實驗結果中,發現受測者在餐與實驗的時候,會很自然地「簡化」的完形組織之心理機制,這種心理機制在作用時,受測者會將介面畫面的物件元素加以群組或分化,而這個機制在運作時,使用者其實是不自覺的。」
《運用完形心理學探討介面型態組織關係對注意力之影響》,葉政鑫,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所碩士論文/2001
七、小結
若要構成一個完整的設計方法,其涵構必須相當的清晰並且理論結構必須扎實才得以支持論述,最重要的是它必須可以被檢驗及學習,才能夠達到「方法」的本質。綜合以上文獻的結果,可得知群化原則在各設計領域已有發揮之處,且都能夠以其理論導出一些結論。其內涵與設計行為都指出經驗法則及知覺場域可以有助簡化設計思考及黑箱作業篩選的過程,特別是在與思考行為的「類比」行為上有相同架構之處,這也代表一個設計方法論是有可能建構在一個完形心理學的涵構中。
八、參考文獻
1. 《完形心理學》,柯勒(Wolfgang Kohler)著 李珊珊 譯,桂冠圖書,民87
2. 《論建築創意》,王錦堂,遠東圖書,民72
3. 《完形論》,熊祥林,1971
4. 《完形心理學群化原則應用於數位影像設計的創作研究》,蘇茂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設計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
5. 《室內設計之完形心理視覺構成架構研究》,楊憶婷,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6. 《運用完形心理學探討介面型態組織關係對注意力之影響》,葉政鑫,雲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所碩士論文/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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